“局中局”揭翡翠原石大案真相 一名喜愛收藏奇石的商人,花200萬巨資買下的“翡翠原石”,結果卻發現是普通石頭,在其中做手腳的竟然是海南省收藏家協會副會長馮所標。一方是權威專家,一方是普通石友,專家是如何騙人的?受騙者又是如何發現真相并追回損失的?這背后是一個“局中局”。
玉石專家欺騙石友
2006年7月下旬的一天,海南省收藏家協會副會長馮所標委托云南省瑞麗市一位專門搞玉石買賣的中間人徐國剛,幫忙從云南購買了一塊82.25公斤重的“翡翠原石”,而后交給了做玉石生意的符氣壯,并告訴他:這可是托云南朋友弄來的“翡翠原石”,交易時開價至少200萬元。
近年來,隨著翡翠收藏市場的快速發展,色艷質美的收藏級翡翠異軍突起,價格上漲迅速。符氣壯很快將云南“翡翠原石”的消息告訴了收藏愛好者張某。張某見到“翡翠原石”十分喜歡,只是覺得價格有點偏高。這時,符氣壯開口了:“黃金有價,玉無價。老兄要是喜歡,就不要在價格上爭高低啦!”最后,張某同意購買。
張某是玉石的愛好者,近年來,他做生意發家。有了錢后,他追求高雅,經常與一些玉石愛好者一起外出淘石。
交易前,他們特意請來具有玉石鑒定經驗的馮所標對那塊“翡翠原石”進行了鑒別。當時,馮所標很認真地撫弄了一陣原石后,便用極其嚴肅的口氣肯定地說:這塊石巖是翡翠原石!
2006年7月24日,張某與符氣壯商定以180萬元的價格成交。這筆錢款中,有120萬元落入馮所標的腰包。
發現上當無奈報警
買到“翡翠原石”后,張某愛不釋手,經常守在“翡翠原石”旁反復端詳。但是,張某越看越覺得這塊“翡翠原石”無論從石質、條紋、色彩等方面看,都與以往購買的原石有很大不同。
有道是,白玉、綠翡、紫羅蘭。但既然是翡翠原石,為何不是綠色的呢?張某雖說不懂玉石鑒別,可這方面的知識還是略知一二的。
一連幾天,張某總感到有一種說不出的郁悶。他思忖再三,只好請來地質部門的專家進行鑒定。經鑒定,結論為:所謂的“翡翠原石”,其實是一塊鈉長透閃石巖,根本不屬于玉石類。
拿到這樣的鑒定結論后,張某還是不相信,他原先請的鑒定師馮所標系海南省收藏家協會副會長,對玉石十分在行,也是玉石方面的專家,況且兩人還是朋友,怎么會騙他?于是,他對地質部門的鑒定不敢肯定,專門飛到北京請更有發言權的專家進行鑒定。經鑒定,答案與地質部門鑒定結果一致。
這時張某才恍然大悟,痛心不已。思前想后,他選擇了報案。然而,玉石交易,雙方自愿,通常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張某手中沒有任何憑據,接到報案的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辦案民警對此也無從下手。
將計就計繼續買假
見警方因自己沒有證據無法立案,張某也非常郁悶。思前想后多日,他又心生一計,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一天,張某找到符氣壯說:“我上次買的那塊翡翠原石,誰看了都說好。那塊翡翠原石買值了,將來只要出手肯定能賺上幾十萬元。老兄以后再有這樣的好事,別忘了告訴我,有錢大家一起賺嘛!”
符氣壯很快便將張某還想買翡翠原石的消息告訴了馮所標。馮所標聽后大喜。但很快,他又警覺起來,因為上次交易之后,他曾經聽到一些圈內人議論,說張某對那塊翡翠原石有懷疑,還報過案……張某真的還想買翡翠原石嗎?馮所標決定先拖一拖。
此后,張某仍像什么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數次打電話給符氣壯詢問有無新的翡翠原石到貨。符氣壯趕緊將這些信息反饋給了馮所標。馮所標聞聽,盡管還有所懷疑,但禁不住金錢的誘惑,于是又撥通了云南省有關造假者的電話,讓趕緊再弄兩塊鈉長透閃石巖到海口來。
2006年9月22日,馮所標、符氣壯和張某再次約定看貨。張某發現這次的“翡翠原石”跟上次的假貨一樣后,暗自高興,要求次日交易。張某離開后即直接到海口市龍華公安分局報案,警方隨后做了周密部署。次日,民警突現交易現場,并當場請來鑒定專家,揭穿了馮所標等人的騙局,隨后將其拘捕。
所謂專家原是慣犯
2007年1月8日,此案經警方偵查終結,移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經過縝密審查,辦案檢察官發現馮所標尚有余罪未查,即他曾在海南省三亞市銷售過假古董,而且受騙方要求馮所標等人退還詐騙的150萬元錢款未果。
警方還查明,馮所標還曾經在1983年因犯奸淫幼女罪、詐騙罪被原文昌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刑滿出獄后,對文物、寶石鑒定有一定研究的他,經過多年奮斗,案發前擔任海南省收藏家協會副會長。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馮所標以仿制的古瓷騙取他人150萬元,利用受邀鑒定玉石的便利以假充真騙取他人180萬元等行為,涉嫌詐騙罪,遂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7年7月11日和2008年6月20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但因本案案情重大、復雜,沒有當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