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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情人節前一天花39元買到一枚“金戒指”,第二天就以首飾店賣假貨為名要求賠償5000元,店主未答應該要求。而該店在一周內兩次遭砸。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事發的珠寶店位于寶安區石巖萬聯商場一樓,前晚9時許第二次遭到人為毀損,記者昨天在現場看到,共有四個柜臺玻璃被砸爛,一片狼藉,店內掛著一個條幅“全場珠寶39元”。
據店內老板稱,2月13日晚,一男子來到珠寶店以39元買了一款黃色的戒指。第二天,該男子與另一男子來到店內,拿出前一日買的戒指聲稱是假貨,要求老板賠償5000元否則砸店,被拒。據附近目擊者及該店老板稱,2月18日、2月20日,分別有4名及6名男子來到店內一陣狂砸。“其實就是以敲詐為名收保護費,給我設了一個圈套,砸店的人中有一名叫阿超的無業男子。”店老板李先生說。
據寶安警方回應,該店兩次遭砸一事確有發生,但目前并不能說是因為收“保護費”引起,據分析,還有可能是因為生意上的競爭引起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