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服是一種“舶來文化”,這一點無可諱言,F代的西服形成于19世紀中葉,但從其構成特點和穿著習慣上看,至少可到追溯17世紀后半葉的路易十四時代。
西服也稱西裝,從廣義上,應指“西式的”、“歐美的服裝”。但在我國,人們多把有翻領和駁頭,三個衣兜,衣長在臀圍線以下的上衣稱作“西服”。這顯然是我們對于來自西方的服裝的稱謂。
在西方,一般把前門、有袖子、衣長在臀圍線上下的男女上衣統稱為“茄克”(Jecket)。而我們平時所說的腰部和袖口有帶狀收口的茄克,英語稱“將帕”(JUMPER),法語稱“布魯宗”(Blouson),屬茄克這個大家族的一個品種。 “西服”也是一種“茄克”,英國人稱其為“拉翁基、茄克”(Lounge Jacket)。
19世紀末,當這種上衣和長褲用同質同色的面料來做成“套裝”時,歐美人又稱其為“外出套裝”(Town suit)。
在20世紀,又因為這種套裝多為活躍于政治、經濟領域的“白領階層”穿用,故也稱作“工作套裝”或“實業家套裝”(Bussiness Suit)。人類從遙遠的過去走來,向輝煌的未來走去--如果對人類的昨天知之甚少,就不可能深刻地認識人類的今天,也就無從推測明天的發展。服裝文化具有“螺旋式”地不斷重復歷史的流行特征,這就要求我們不斷地回顧過去,重溫歷史。
1840年以后進入近代,西洋文化侵透著中國本土文化,許多沿海大城市,尤其是上海這樣的大都會,因華洋雜居,得西方風氣之先,服飾也開始發生潛在的變革。早期,服裝式樣變異甚少,民間仍然是長袍馬褂為男子服飾;女子則上襖下裙。之后,商業貿易日漸昌盛,洋貨大量傾入,羽紗、呢絨、洋綢、花布等充斥市場,使傳統的服飾穿著有所變動。外國衣料因價廉漸為人所歡迎,費工費時,工藝考究的滾、鑲、嵌、繡等傳統手工藝漸漸為衰落,西方縫紉方式開始流行起來。尤其是女性的時裝,由于縫紉精制、款式合乎時代潮流,影響尤大。風行于本世紀二十年代的旗袍,脫胎于清代滿族婦女服裝,是由漢族婦女在穿著中吸收西洋服裝樣式不斷改進而定型的。當時尚無專業服裝研究中心,服裝式樣的變化經過千家萬戶,在時代風尚的影響下不斷變化。從20世紀20年代至四十年代末,中國旗袍風行了二十多年,款式幾經變化,如領子的高低、袖子的短長、開衩的高低,使旗袍徹底擺脫了老式樣,改變了中國婦女長期以來束胸駝背的舊貌,讓女性體態與曲線美充分顯示出來,正適合當時的風尚,為女性解放立了大功。青布旗袍最為當時的女學生所歡迎,一時不脛而走,全國仿效,幾乎成了二十年代后期中國新女性的典型裝扮。值得一提的是,當時作為領導服裝潮流的十里洋場中摩登女郎、交際名媛、影劇明星等,在旗袍式樣上的標新立意,也促進了它的發展,其中如交際花唐英等人,最早在上海創辦的云裳時裝公司便是。自30年代起,旗袍幾乎成了中國婦女的標準服裝,民間婦女、學生、工人、達官顯貴的太太,無不穿著。旗袍甚至成了交際場合和外交活動的禮服。后來,旗袍還傳至國外,為他國女子效仿穿著。